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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这个说法对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刑事处罚是以主刑与附加刑两种方式来构筑的。
首先要了解到,主刑作为对犯罪分子施加惩处的核心手段,具有不可替代性,它并不能够被附带使用,也就是说,在对任何一项犯罪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时,仅能选择其中的一种主刑来执行。
此外,对于任何一类犯罪行为,都只能使用一种主刑。
接下来,简要介绍几种常见的主刑类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5.死刑。
其次,附加刑则是用来补充主刑,以增加处罚力度的一种刑罚手段,中国现行的刑法法规明确限定了三种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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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9 17: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