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行为应如何惩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任何在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的非法经营活动,只要其对市场秩序构成了扰乱并且情节严重,便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而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具体而言,这些非法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受到严格限制的买卖物品; (2)从事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活动; (3)在未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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