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盗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山东地域范围内,对于盗窃犯罪案件的判决依据及量刑标准皆严格遵照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实施。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或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处以罚金刑罚;若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处以罚金;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极其严重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关于具体的数额标准,则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结合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水平予以制定与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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