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管制”,即是不对罪犯进行监禁,而是通过对其部分自由加以限制,以实现社区矫正的目的。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继续留在原先的工作岗位或者居住地从事相应的工作或劳动,并且在劳动过程中应享有与其他工人同等的待遇。 管制的期限通常为三个月至两年之间,若涉及多起犯罪行为,则总的执行期不得超过三年。 而“拘役”则是指在较短时间内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将其拘禁于附近地点并强制其参加劳动的一种刑罚方式。 在我国,拘役属于主要的刑罚类型之一,其拘禁期限通常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若涉及多起犯罪行为,则总的执行期最高不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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