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参与传销退出后还有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离开涉嫌组织性传销行动以来,距离目前已有长达十五年之久未有被声讨刑事处罚。关于犯罪行为的追究时效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刑期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究时效期限为五年;而对于法定刑期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者则需要等待十年以实现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