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是否代表不判刑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是否代表不判刑了? 醉驾事故一个月了还没被羁押不代表不判刑了,羁押只是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和是否会被判刑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判刑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是处于被羁押的状态,当醉驾的事实确认无疑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必须要被判刑的。当然,司法机关应该就犯罪嫌疑人没有被羁押的这种情况给出合理的解释,不能因为存在特殊关系就随便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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