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最少判几个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缓刑的考察期限期限,根据不同违法情节,其最短期限可达两个月。
具体而言,对于被判定拘役的被告人来说,缓刑考验期限以原判决刑期之上增加一年作为起点,但不得低于两个自然月;而对于被判定有期徒刑的被告来说,缓刑考验期限则以原判决刑期之上增加五年作为起点,同样也必须大于或等于一年。 2、至于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时间,这应当自判决书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值得一提的是,判决确定之日实际上就是指判决的法律效力得以产生的那一天。 3、缓刑主要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如果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处于中期阶段,此时若某一罪犯已被判处缓刑,不准许再执行缓刑),而对于中期和长周期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以及累犯、犯罪团体首脑等特定人群则排除在适用缓刑范围之外,此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刑种通常被称为“死缓”,执行方式为收监服刑,在此需特别加以区别。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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