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罪减刑力度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只要在服刑的整个服刑历程中,能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并符合相关要求,便有权获得减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在处罚执行期间,倘若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适当的教育惩治和改造,展现出确实存在的悔过之心,或者有突出的立功事迹,那么便有资格申请获得减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例如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他们所受的惩罚期限最低不得少于13年;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轻微刑事犯罪,其刑罚具体的削减刑期也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若对被裁定死缓且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其刑期则需不少于25年;而对于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去2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他们所需承担的刑期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