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未执行有时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人进行拘留的,应当立即执行。
因法定原因中止执行的,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当重新执行。 如果因为警方过错致使违法人没有被执行拘留处罚的,应当适用行政时效规定,超过半年不得再执行。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