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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诈骗罪减刑律师事务所怎么判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诈骗罪行之减刑权柄并非仅凭律师事务所有限之自由意志所能左右。
实际上,在司法程序中,减刑是由相应法庭以罪犯在服刑期间的种种表现为基础,包括其是否真诚悔过、是否严格遵守监狱规章制度以及是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后作出裁决的。
此外,罪犯若有立功表现,例如成功阻止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主动揭露重大犯罪事实等,亦可作为考虑减刑的重要因素。
然而,关于具体的减刑幅度与条件,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经验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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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10: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