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多少钱可以受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之相关法规,对于非法占有或骗取个人与公有财产在价值三千元人民币以上至一万元以上者、三万元人民币以上至十万元以上者以及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认定为“犯罪数额较大”“犯罪数额巨大”和“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通常情况下,只要涉及诈骗行径,公安部门均会依法接受报案并展开调查; 然而,诈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额度若达到三千元人民币及其以上时,方能符合刑事立案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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