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怀孕骗钱被刑事拘留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虚假怀孕之名进行欺诈性款项索取,此类行径属于诈骗范畴,而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期限一般的上限是3个自然日,在特殊情形下可延长至最多7天或9天不等。
尤其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成团伙进行集团式犯罪活动的主要嫌疑人,拘留时限则可相应地延长至最长达30天。 然而,具体的拘留期限还需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证据收集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这类行为无疑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其性质极其恶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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