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信用卡诈骗和盗窃罪这两种刑事犯罪案件中,较为普遍出现的共犯现象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两被告人事先已经达到合意共识,其中一位角色实施了盗窃信用卡的犯罪行为,而另一位被告明知此类赃物是由先前的盗窃所得,却仍旧不顾法律道德风险地协助将其用于诈骗活动;
其次,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一位被告实施了盗窃信用卡的行为,而另一位被告则是在事发后临时产生了犯罪意图,并积极参与到诈骗活动中来,提供各种形式的协助。
总的来说,对于共犯的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着共同犯罪的主观故意以及共同犯罪的客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