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是按本金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刑罚裁量问题,它并非仅仅依照涉案金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定。
实际上,在做出量刑判决的过程中,会充分结合多种相关因素进行全面审核和分析,这些因素涵盖了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自身的悔过表现、以及是否配合退还赃款等诸多方面。 然而,尽管本金在整个评估过程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并不能因此就将其视为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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