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逾期不还是否是构成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信用卡逾期未予偿还,并不必然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在以下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1.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超越了银行所规定的额度或期限进行刷卡消费; 2.不仅如此,持卡人在经过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后,逾期时间已经超过了整整三个月之久,仍旧未能如期归还欠款。 但是,倘若持卡人仅仅是因为暂时性的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还款,同时又始终保持着积极的态度,与银行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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