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银行100万要判几年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款逾期未偿不必然就是刑事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都仅仅是民事纠纷而已。
然而,若欠债方以非法侵吞财产利益为其首要目的,并且采用欺瞒哄骗的手法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借款,又或是在明知自身缺乏还款能力的前提下仍旧大规模地骗取他人财产,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就已经触犯了涉及贷款诈骗方面的法律条款。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像上述欠款者这样的行为确实构成了贷款诈骗犯罪,那么符合如下这些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就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不等的罚金:倘若骗取的金额高于较大金额,那么刑罚将会升级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视情节轻重另行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 如果骗取的金额特别高,达到了特别重大的程度,那么刑期甚至可能达到十年以上,并附加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罚金,或者将犯罪分子的部分财产进行没收。 这些犯罪形式包括:以虚构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进行借贷; 使用伪造的经济合同实施诈骗; 使用虚假的证件和证明文件进行贷款诈骗; 利用虚假的所有权证明作为担保物,或者超越抵押物价值进行重复抵押的方式进行诈骗; 以及使用除此之外的多种方式进行欺骗性贷款。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欠款者主动与银行进行商议以解决还款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并尽全力去履行,那么通常来说他们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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