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性诈骗罪怎么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是否构成借贷型诈骗犯罪的核心要素是,借款方是否在借款之际便怀揣着非法占据财产的心思,同时又是否采用了欺骗手段得以实现这一图谋。
假如借款之人在借款之时便不存有任何偿还债务的意愿,而是借由虚构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的手法取得借款,并且将所借款项用以进行违法的活动或者任意挥霍以致无力偿还的话,那么基本上可以断定其已经构成了借贷型诈骗犯罪。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地考虑到诸多因素,如借款的实际用途、借款之后的行为举止、是否具备偿还债务的经济实力等等。 举例来说,倘若借款者虚构自身拥有丰厚且稳定的收入来源或者拥有珍贵的资产等情况以获得借款,然后却携带款项潜逃或者将之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那么这样的行为无疑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借贷型诈骗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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