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诈骗立案前已还清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贷款欺诈行为的司法程序中,若被告方在案发之前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拖欠的款项,那么这无疑将对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通常而言,这种积极还款的行为可以被视为一种减轻犯罪情节的表现。 尽管犯罪行为已然发生,但是主动偿还债务的举动展现出了一定程度的悔过之意,因此在量刑环节有望获得从轻处理的考量。 然而,能否彻底豁免其刑事责任,仍需结合案件的其他具体细节进行全面评估,例如涉案金额的规模、作案手法的残忍程度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负面效应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