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贪污罪几种表现 |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贪污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恶意运用其职务上所具有的权利与便利条件,通过侵占、窃取、诈骗或使用其他非法手段非法获取公共财务; 
接受国家机构、国有独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委托管理、运营国有资产的人员,同样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侵占、窃取、诈骗等违法行为来非法占据国有资产; 在处理国内公务活动或国际交流事务时,因主动或被动收受礼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将这些非公开的受赠物品上缴国家,而未能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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