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的三个要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资诈骗罪,系一种特殊类型的刑事犯罪,其具体内涵定义为:以非法占有所募得资金为唯一动机与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非法进行集资活动,且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法定幅度。
对于本罪名的具体构成所需条件,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犯罪者的主观意识层面分析,必须存在恶意企图,即明确知晓自身所进行的集资行为必将导致他人财产受损,同时对于此类结果的形成持有积极期待或者纵容态度,更进一步地,还应具备将所募集资金据为己有的意图。 其次,从客观事实角度观察,犯罪者必须实际采取了欺骗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累计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较大标准。 所谓的“欺骗手段”,通常涵盖了虚构集资用途、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以及承诺过高的投资回报等多种方式。 最后,从犯罪主体的角度来看,本罪的适用范围广泛,既可以针对个人,也可以针对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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