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的误区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集资诈骗罪方面,存在以下几个典型的认识误区:
首先,并不是简单地向多数人筹集资金便自动构成了集资诈骗罪,只有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且使用诈骗等违法手段进行集资,并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方可被认定为此类罪行。 其次,不应当认为承诺回报的行为统统属于诈骗范畴,实际情况中,所有承诺保障回报的集资活动并不必然是犯罪行为,决定其是否触及法律红线的核心要素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采用了诈骗手法等。 最后,不应该将普通的民间借贷或者商业融资行为错误地视为集资诈骗,因为规范的借贷与融资会制定清晰的还款时间表,并确认具体的运营用途具有真实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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