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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之一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们谈论到合同诈骗罪行的时候,常常需要关注的是犯罪者如何利用虚假的单位名称或非法冒用他人名义来签署合同。
这类行为往往呈现出这样的特征:犯罪者实际上并不拥有他们所宣称的单位,或者在未获得他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他人名义来签署合同,其主要目的在于侵吞对方法律实体的财富。
例如来说,犯罪者可能凭空捏造出一家实力雄厚的公司,以此伪装成合法的签约方,使对方误以为其拥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诚意,进而将财产转移给犯罪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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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4: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