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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了钱老想不还的人这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犯罪乃是以无合法目的、捏造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的手段,非法获取公私财产。
此种情形下,若借款人意图索取公私财物,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法获取他人信任,并且获取至一定程度,将可能使得其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犯罪。
然而,单凭借款人在获得借款后未能按期偿还债务这一行为,并不足以断定其涉及到诈骗犯罪。
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需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行为是否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素,包括是否存在严重的谎言和披露事实真相的行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动机,以及该笔借款是否达到法律所认定的“金额较大”的标准等等。
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虽然面临经济困难或其他合理原因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并且也未自采取诸如谎称事实或隐瞒真相之类的诈欺手段来获取借款,那么这一行为往往不会被视为诈骗罪。
但若借款人在借得款项后,出于非法侵吞他人财产这一明确目的,或者采取欺诈手法,掩饰其无力偿还借款的实际情况,那么这一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诈骗罪。
鉴于每个案件情况各异,是否构成诈欺行为还需根据详细案情进行分析判断,不能简单地做概括性评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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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2 7: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