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要素,通常囊括了以下几个关键层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存在伪造信用卡或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获取信用卡的行为; 其次,在运用方式上存在着使用已过有效期的信用卡以及冒用他人拥有的信用卡等不当手段; 最后,需要突出强调的是,恶意透支是整个案件中的关键性环节,即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所持有的信用卡额度为主要目的,在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透支操作,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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