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300万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一百九十六条明文规定,若有人借助信用卡欺诈手段非法获取高达三百万元人民币,此种情形实为“数额特别巨大”范畴。
因此,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或许将会给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要求支付罚金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甚至可能涉及到财产没收。 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官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者的态度以及其是否有悔过表现等等。 倘若法院认定犯罪者存在自首、立功等减轻刑罚的情节,那么其所受刑罚或许会相应地有所减轻。 然而,若无上述情节,犯罪者必将承受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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