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案银行卡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如涉案之银行卡被用作信用卡诈骗行为实施且涉及金额较大,可对当事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处二万起二十万人民币以下的罚金。
最终判决结果将充分斟酌犯罪过程中的诸多细节,包括但不限于犯罪手法及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等因素。 若涉案银行卡系通过盗窃等非法途径获得,并在后续被用于诈骗活动,则有可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关盗窃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与量刑。 值得强调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需紧密围绕案件的实际情况、证据材料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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