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执行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被正式逮捕之后进行的侦查期间,通常情况下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若遇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适当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限。 对于那些符合特定条件的案件,如经过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也可以延长至两个月。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并且按照规定的延长期限已经届满,但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的,则需要再次经过省级、自治区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方可再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对于因特殊原因而导致较长时间内不适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批准延期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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