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在公安局的时限是多少小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其实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
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如果遇到了法定的那种紧急情况,就会对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采取一种临时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办法。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要是把人给拘留了,觉得需要逮捕的话,那得在拘留后的三天之内,赶紧提请人民检察院去审查批准。 不过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就可以延长一天到四天。 要是碰到那种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能延长到三十天。 然后,人民检察院得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么一总结来看,刑事拘留在公安局的这个时限,最长也就是37天。 这就是刑事拘留的一些相关规定和时限情况,了解一下也挺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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