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及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若该人没有固定住所;
或者被指控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恐怖活动犯罪,并且在其现居住地点执行相关措施将严重妨碍到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时,方可实施该项措施。 在此过程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原则上应控制在六个月以内。 而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倘若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更为重大的罪行尚未揭露,那么从发现之日起,有关期限将需自此开始重新计算。 值得我们重视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所产生的时间将可以适用于刑期的扣除。 比如,被判处管制刑罚的罪犯,其在监视居住期间的每一天都可折算为刑期中相应的一天; 而对于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的罪犯来说,他们在监视居住期间的两天则可折算为刑期中相应的一天。 此外,监视居住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而执行机关有权采用电子监控设备、不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来确保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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