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坐了十个月算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看守所羁押的这段时间,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坐牢”有着明显的区别。
“坐牢”一般是指被法院判定犯有有期徒刑及更重的刑罚,然后在专门的监狱里进行服刑。 看守所的主要作用是关押那些尚未被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已经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如果最终这些人被判定有罪并且需要实际服刑,那么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算到刑期里面的。 比如说,对于管制这种刑罚,每羁押一天,就可以折算为刑期两天; 而拘役和有期徒刑,每羁押一天就可以折算为刑期一天。 所以,仅仅说在看守所羁押了十个月,不能直接就认定为是在“坐牢”。 这得看最终的判决结果到底是什么,以及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如果最终判决不需要实际服刑,或者刑期折算后不足十个月在监狱服刑,那就不能算是完整意义上的“坐牢”十个月; 但如果判决后需要在监狱服刑且折算后超过十个月,那才可以说是“坐牢”了十个月多。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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