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羁押最多几天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誉为“刑事拘留”之称的临时羁押,通常持续时长不会超过37个自然日。
公安机关在对被拘留者进行调查后,如认为其有必要被逮捕,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延长1至4个自然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他们的审查批准申请的提交期限则可延长至30个自然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应在7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总的来说,在常规情况下,临时羁押的最长期限为37个自然日。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案件情况较为特殊或复杂,那么羁押期限可能会相应地发生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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