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几天移交检察院审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向检察院提交审理所需的时间会因为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若公安部门在对被拘留者进行调查后,认为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时,他们应该在被拘留者被拘押的三天之内,向上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请求其审核批准。 然而,若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比如在涉及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严重情节的时候,公安部门向上层人民检察院申请并请求其审核批准的时间可能会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那些被怀疑为重大嫌疑分子的人员,公安部门向上层人民检察院申请并请求其审核批准的时间则可能会延长至三十日。 当人民检察院接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关于逮捕的申请和相关文件之后,他们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如果该案件是由公安部门侦查终结的,那么他们必须确保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且充足,同时还需撰写起诉意见书,将所有的案卷资料以及证据一起递交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并通常应在侦查期限内完成上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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