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见到拘留所的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遭到拘留的人员而言,其在拘禁期内与外界的交流会面通常都会受到严格的规定及程序限制。
首要的一点就是,家属或朋友通常无权直接接触到受拘留者本人,唯有持有的律师职业证书、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的律师才能享有此项权利进行会面。 若涉及的是行政拘留事件,则需经过公安部门的许可,处罚人的亲友方可在特定时间内进行探访。 然而,一旦是刑事拘留状况,就仅有为辩护之目的的律师能够享有会见权利了。 在提出会面申请时,相关申请人须向拘留所递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同时还要严格遵循拘留所划定的会见规定以及时间安排。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会面过程中必须确保不会对案件的正常审理以及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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