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逮捕申请是哪个部门决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拘留这一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
而逮捕的实施则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是经由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决定,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针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若公安机关认为其需要逮捕,那么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案件资料进行审查与审批。 然而,在尤为特殊的情况之下,如罪犯存在流窜作案、多起犯罪行为以及团伙作案等严重情节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此类重大嫌疑犯,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此外,当涉及到自诉案件以及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尚未被羁押的情况时,人民法院也有权决定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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