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少多久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在法律层面上并无强制规定其所需的最短结束周期。
针对一般的案件来说,若案情清晰且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往往能在较为短暂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然而,当涉及到复杂棘手的案件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以获取更多的线索和证据。 一般而言,公安部门在决定拘留某名嫌犯之后,如果判定其需要收到逮捕令的,应在这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审批申请。 在特定的情况下,这个申请的时间还可延长1天至4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他们的审查审批申请时间则可延展至30日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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