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六个月后还会进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时长为六个月之后,其个人是否会遭到拘禁,这完全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具体实际情况以及接下来的深入调查所取得的结果。
假如在这段时间内发现了新近发生的涉及到犯罪活动的有力证据,或者是原本的涉罪行为事实已经非常清晰且相关证据也求证充足,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该人则很有可能面临被关押的法律后果。 然而若出现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持续犯罪或是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而无需判处刑罚等因素,也可能导致最终决定暂不执行拘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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