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拘留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检察院对于以下情况可依法批准逮捕并实施拘留措施:
嫌疑人行凶作案之后试图自杀或者逃离现场; 有销毁、篡改关键性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而关于拘留决定的做出,必须由所在检察机关的首席执行官予以审批通过。 在执行拘留手续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人员押解到当地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到其亲属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特殊情况,否则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家属发出书面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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