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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拘留流程怎么走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拘留所遵循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如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涉嫌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嫌疑人,且其行为应负有刑事责任时,便会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若针对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符合法定条件,例如行为人正处于预备犯罪阶段、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刻被察觉等,相关办案机构有权决定对其实施拘留措施。
在做出拘留决定之后,办案人员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并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核批准,方可正式执行拘留手续,同时,需要根据规定制作《拘留证》。
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必须向被拘留人展示《拘留证》,并要求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按手印确认。
拘留结束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押解到看守所关押,严格遵守至多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羁押时间限制。
与此同时,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被拘留人家属有关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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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5: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