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就是已经认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犯罪者而言,被执行刑事拘留并非意味着其已承认自身罪行。
刑事拘留这一手段,通常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侦案件的过程中,由于面临特定紧急情势,会临时性地剥夺部分涉案人员的人身自由,以此作为应对当下状况的重要措施。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受刑拘者因潜在犯罪而处于怀疑之中,但是否真的构成犯罪,仍需经过严谨完整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进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