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判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拘留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首先是当犯罪嫌疑人正处于预谋犯罪、正在进行罪行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时候;
其次,如果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能够确切无误地指出其犯下的罪行; 此外,如果在犯罪嫌疑人身边或居住地查获到可作为定罪依据的证据; 再者,若在案发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尽、逃离现场或是在逃; 最后,假如罪犯有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嫌疑,警方也可以采取拘留手段。 除了上述情形外,那些没有披露真实姓名和地址,无法确认身份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甚至是团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员,都有可能成为拘留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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