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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多少日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法,针对逮捕后的侦查过程,法定羁押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两个月之久。
若遇案情复杂、期限即将期满且又无法如期终结的特定情形,可依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进行相应延期,最长可延迟到三个月。
但同时也涵盖了以下几类特殊情况:如经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后,即可将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期限延续至四个月,具体而言包括:
(1)交通条件恶劣,地域偏僻,涉及人数众多的重大复杂案件;
(2)涉及严重犯罪团伙,人员分工明确,利益链条紧密的重大复杂案件;
(3)跨区域活动频繁,窝藏地点分布广泛,追捕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行为无特定指向性,目的复杂多样,取证困难重重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多种情况。
然而,对于那些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之人,就算延长期限已经到期,但由于证据搜集难度依然巨大,经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能再次将侦查期限延长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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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8: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