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待其于行拘期间,若检察部门并不提出公诉请求,那么通常即可在满期最高时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限定下,我们将得到明确而肯定的结论。
在全面调查的这一环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高可达三十七日。
若案子被移交至审查起诉部门,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之内做出明确的裁判意见。
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可延长至半个月。
如检察院经过审慎评估后发现证据尚显薄弱,则可能退回至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上限,每次持续一个月。
然而,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具体时间,往往会受到案件复杂性以及具体情况的影响,因此会出现一定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