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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刑事拘留的机关有哪些部门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进行刑事调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了法定的紧急情形,则需要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犯分子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便是刑事拘留的内涵。
警察机关是实际操控刑事拘留职能最核心的机构。
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只要发现相关人员涉嫌犯罪并且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便可依法做出决定并实施刑事拘留。
同样地,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意图自杀、逃跑或在逃,或者存在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他们也有权依法做出决定并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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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6 1: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