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在哪儿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流程中,拘留与逮捕这两种强制措施之间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具体表现如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管辖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或法院批准并决定,经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对于具备充分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在一定周期内全面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 相比之下,拘留的持续时间相对短暂,通常不会涉及到37天以上。 然而,进行逮捕之后的关押期限要长得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