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完了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在刑事拘留期限届满之后,若法庭所掌握的证据可以充分证实存在犯罪行为事实的话,那么相应的举措很可能会从司法程序中的刑事拘留更改为对罪犯进行逮捕以便能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假如法庭经调查后发现所掌握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涉及犯罪行为或罪行轻微从而无法构成犯罪的话,该嫌疑人将可能得到无罪释放。 反之,如被告人的罪行的确轻微,法庭亦有可能采纳其具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申请。 直至司法机关对该案开展完全面的侦查工作并告于段落以后,有关案件便会转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阶段。 在此阶段,检察机构经过综合评估后,如果判定应提起诉讼的话,会向法院正式提出公诉请求。 然而如果认为无必要对之提起诉讼的话,其也将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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