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十日怎么算起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生效时刻,通常由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口头宣布刑事拘留告知之时起计。
自公告当日启程,依次顺延为期三十日。 在此过程中,请重视这三十日期限乃涵盖法定节假日在内的连续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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