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和批捕是一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与批准逮捕并非同一阶段之事宜。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在面临紧迫情势之时,对于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一种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批准逮捕则是由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逮捕申请进行全面审查之后,所做出的批准逮捕决定。 刑事拘留的时限相对短暂,通常不会超过三十七日。 而批准逮捕则标志着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及相关证据有了更为严谨的审查和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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