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拘役3个月时间怎么算刑期 |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拘役的刑期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之时起算; 如若在判决确定之前已被依法先行逮捕或羁押,则羁押一日应折抵刑期一日。 例如,假使某次判决于7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启动执行程序,一直到10月1日时方可到期结束。 然而,若是在此之前已然遭受了部分时间的强制羁押,例如15天之久,那么这15天便可在三个月的刑期内以每天相抵一日的方式进行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