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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案件一般拘留多少时间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上,拘役期限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情形:
首先,如果是由公安部门依法执行拘留措施,且其认定被拘留人员有必要接受更严厉的逮捕状告时,则应在执行拘留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关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及审批;
其次,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在被拘留人员众多或复杂的事件中,公安部门可能会请求人民检察院延长审查与审批的时间,最多可延长至四天;
最后,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犯事或是暗中勾结共同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公安部门可以将提请审查和审批的时间延长至三十天。
而人民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逮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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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0 12: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