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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役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被判处拘役的被告人自判决宣告并依法送达之日起即应开始执行刑罚。
在判决宣告前已被先行羁押的被告人,被羁押一日则应当进行刑期折抵,即抵扣一日的刑期。
若罪犯已经服刑完毕,由公安机关选择最近的监狱或看守所负责执行。
执行机关将在判决生效后,向罪犯家属发出正式的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执行的起始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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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5 22:14:47